功能主治: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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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左旋多巴,其化学名称:3-羟基-L-酪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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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艾康礼德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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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63 |
国药准字H1097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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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用于儿童、青少年中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及斜视性弱视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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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口服 5~6周岁,每次0.125g(一片),开始三天每天50mg(小半片),每日二次。 7~12岁,每次0.25g(二片),开始三天每天用0.125g(一片),每日二次。 早晚饭后口服,四周为一疗程,一般用1~3个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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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道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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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5岁以下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分泌入乳汁,也会减少乳汁分泌,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引起内脏和骨骼畸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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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用于儿童、青少年中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及斜视性弱视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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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1本品对弱视动物模型的改善视觉作用 (1)对弱视大鼠使用本品灌胃,每天一次,于用药第四周弱视大鼠的视觉-行动反应时间明显缩短,并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 (2)对弱视家猫动物模型使用本品片剂灌胃处理,每天一次,于用药第二周起,弱视猫的视觉-行动反应时间显著减少,于用药第四周,其反应时间缩短有极显著的统计学意义。 2本品对人体视功能的作用 据报道,视网膜中央有多巴胺能神经,从外界给予多巴可以增加神经元中的递质贮存。使用本品能改善人体视觉对比敏感度,减少固视暗点及提高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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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
1有严重心血管、肺、支气管、肾、肝及内分泌疾患者应谨慎用药 2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苯乙肼、异唑肼)使用者,需停药两周后方能使用本品。 35岁以下的儿童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一年以上)使用。 5过量使用本品偶见一过性血钾下降,血浆醛固酮升高,血尿素氮轻度升高,血清谷丙转氨酶、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与胆红质升高,多数患者停药后能自行恢复。 6本品应在眼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7如有不良反应发生,应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