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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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奥洛他定,其化学名称:11-[(Z)-3-(二甲胺基)丙烯基]-6, 11-二氢二苯并[b,e]氧杂草-2-乙酸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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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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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63 |
国药准字H20183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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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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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推荐剂量为患眼每次1-2滴,每日2次,间隔6- 8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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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已有报告,用药后头痛的发生率为7%。下列不良反应已有报告,发生率小于5%:乏力,视力模糊,烧灼或刺痛感,感冒综合征,眼干,异物感,充血,过敏,角膜炎,眼睑水肿,恶心,咽炎,瘙痒,鼻炎,鼻窦炎及味觉倒错。相当-部分的不 良反应和疾病本身的症状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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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妊娠类别C:在大鼠和兔子中未发现奥洛他定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在器官发生期大鼠用600 mg/公斤/日,或最大人眼推荐用量的93, 750倍时;兔子用400 mg/公斤/日,或最大人眼推荐用量的62, 500倍时,胎儿成活率下降。在孕妇方面尚无适当的对照研究。因为动物研究并不总和人的反应一样,当本品对母亲的好处大于对胚胎或胎儿可能的危险时,孕妇可用此药。哺乳期妇女:口服此药的哺乳期大鼠的奶中发现含有奥洛他定。还不知道眼局部滴用后是否会有足够量的全身吸收,以致在母乳中可测到药物。不管怎样,哺乳的母亲用本品时应谨慎。儿童用药:尚未确定3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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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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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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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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