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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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氯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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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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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63 |
国药准字H20163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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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 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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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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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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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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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 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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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本品为氯霉素类抗生素。在体外具广谱抗微生物作用,包括需氧革兰阴性菌及革兰阳性菌、厌氧菌、立克次体属、螺旋体和衣原体属。对下列细菌具杀 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脑膜炎奈瑟菌。对以下细菌仅具抑菌作用: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B组溶血性链球菌、大肠杆菌、 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下列细菌通常对氯霉素耐药: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肠杆菌 属、粘质沙雷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属。本品属抑菌剂。氯霉素为脂溶性,通过弥散进入细菌细胞内,并可逆性地结合在细菌核 糖体的50S亚基上,使肽链增长受阻(可能由于抑制了转肽酶的作用),因此抑制肽链的形成,从而阻止蛋白质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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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 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