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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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其化学名称为:(-)-1-(叔丁氨基)-3-[(4-吗啉基-1,2,5-噻二唑-3-基)氧]-2-丙醇顺丁烯二酸盐。分子式:C13H24N4O3S·C4H4O4分子量:432.49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内含色甘酸钠0.4mg,醋酸地塞米松0.04mg,盐酸麻黄碱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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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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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536 |
国药准字H51023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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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副鼻窦炎,花粉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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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易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外用。每侧一次一片,一日3~4次或遵医嘱。用棉签或将药膜卷成细卷送入患侧鼻孔下鼻甲处,即自行粘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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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3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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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本品,因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需根据滴用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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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副鼻窦炎,花粉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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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马来酸噻吗洛尔是一种非选择性β-肾上腺能受体阻滞剂,没有明显的内源性拟交感活性和局麻作用,对心肌无直接抑制作用。本品为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剂,对高眼压患者和正常人均有降低眼内压作用。其降低眼内压的确切机理尚不清楚,眼压描记和房水荧光光度研究提示本品的降眼压作用与减少房水生成有关。非临床毒理研究:致癌性:动物实验显示长期大量口服马来酸噻吗洛尔可使雄性大鼠肾上腺嗜铬细胞瘤,雌性小鼠良性及恶性肺部肿瘤,良性子宫息肉及乳腺癌的发生率明显增高。生殖毒性:动物实验显示大剂量口服马来酸噻吗洛尔,对雄、雌性小鼠的生殖功能均无影响。 |
色甘酸钠能稳定肥大细胞膜,制止肥大细胞释放致敏介质如组胺、白三烯和缓激肽等。减少过敏反应介质对组织的损伤。醋酸地塞米松: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蒂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量,抑制组胺及其他毒性物质的形成和释放。盐酸麻黄碱可收缩黏膜血管。缓解鼻黏膜充血肿胀引起的鼻塞,缓解荨麻疹和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过敏反应。本品使少量的药物溶解并均匀分散在成膜材料中,药膜黏附于鼻腔黏膜上,使药物与黏膜有较长时间的接触,充发挥作用。三药联合应用,产生抗炎、抗过敏、收缩黏膜血管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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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9. |
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出现头痛、焦虑不安、心动过速、眩晕、多汗时应减量或停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连续使用不宜超过1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