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对庆大霉素易感的细菌引起的眼前段细菌性感染(如细菌性结膜炎)。2.眼前段炎症,有发生细菌性感染的危险(如眼科术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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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5ml含硫酸庆大霉素1.5万单位与氟米龙5mg。 |
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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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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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609 |
国药准字H20000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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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对庆大霉素易感的细菌引起的眼前段细菌性感染(如细菌性结膜炎)。2.眼前段炎症,有发生细菌性感染的危险(如眼科术后治疗)。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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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细菌性感染(如细菌性结膜炎): 剂量依病情轻重加以调整,建议每天点用5次,每次一滴滴入结膜囊内。严重者可在一到二天内,每小时点用一滴。 眼科术后治疗:第一周,每天四次,每次一滴滴入结膜囊内,之后酌减使用次数。 使用前先用力摇匀。 |
口服。 成人: 1 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 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 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 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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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庆大霉素、氟米龙或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2膜伤害或溃疡者; 3病毒感染(如单纯性疱疹、牛痘)或真菌病; 4眼结核患者; 5青光眼。 |
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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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显示对胚胎有不良影响,大剂量使用氟米龙可能会引起畸形或死胎。尚无人类对照研究资料,因此不建议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中应用本品,除非其治疗上的利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有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 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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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对庆大霉素易感的细菌引起的眼前段细菌性感染(如细菌性结膜炎)。2.眼前段炎症,有发生细菌性感染的危险(如眼科术后治疗)。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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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庆大霉素 庆大霉素属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以三个紧密相关菌属的形式存在,即庆大霉素C1、C2和C1a。本品的抗菌谱很广,对革兰氏阴性和阳性菌均有效,包括绿脓假单胞菌、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结膜炎杆菌,克雷白杆菌属,肠杆菌,变形杆菌,大肠杆菌,志贺杆菌属,沙门菌属等菌种。绝大多数眼前段的细菌性感染如葡萄球菌,绿脓杆菌及变形杆菌属感染,都能经由局部使用庆大霉素成功治疗。链球菌和厌氧菌对庆大霉素均有耐药性。对标准化实验诱导的假单胞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角膜炎,单独使用庆大霉素或与皮质类固醇合用,均可达到很好的疗效。庆大霉素的作用机制是特异性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和破坏细胞膜。 2氟米龙 氟米龙是一合成的氟化皮质类固醇,具有抗炎作用,在淋巴组织中可抑制炎症反应,与其它类固醇相比,激素性免疫反应较轻。本成份可通过抑制充血、新生血管形成、肿胀、水肿、纤维蛋白渗出、毛细血管扩张、白细胞吸引、吞噬细胞活性、毛细血管增生、胶原蛋白沉积、疤痕生成而减轻过敏反应。 联合使用上述二种成份,可同时治疗或预防细菌感染,且具有抗炎作用。此外,庆大霉素可防止因使用类固醇而导致感染恶化的危险。 |
本品属吡咯类抗真菌药。抗真菌谱较广。口服及静注本品对人和各种动物真菌感染,如念珠菌感染(包括免疫正常或免疫受损的人和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糠秕马拉色菌、小孢子菌属、毛癣菌属、表皮癣菌属、皮炎芽生菌、粗球孢子菌(包括颅内感染)及荚膜组织胞浆菌、斐氏着色菌、卡氏枝孢霉等有效。本品的体外抗菌活性明显低于酮康唑,但本品的体内抗菌活性明显高于体外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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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类固醇治疗,可能会引起病理性眼内压升高,虽氟米龙与其它类固醇相比,此现象的发生率小得多,但仍应定期监测眼内压,特别是长期使用的患者; 2.大量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可能导致后囊下白内障产生; 3.若眼内手术后立刻应用类固醇治疗,可能会延缓术后伤口的痊愈;长期使用类固醇或抗生素治疗,可能会增加继发性真菌或非易感细菌感染,故使用本复方制剂,请勿超过两周。持续角膜溃疡患者,应怀疑真菌感染; 4.长期使用类固醇治疗,可能会导致角膜和巩膜变薄,罕有报道角膜穿孔的发生;因此建议定期进行角膜厚度检查; 5. |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6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8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