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为9-{0-[(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77 |
国药准字H1999954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1.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
成分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药理作用 |
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与红霉素强1~4倍。 |
抗病毒药。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对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2.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