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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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为9-{0-[(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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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雅柏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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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77 |
国药准字H20020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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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部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包括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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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儿童一日按体重10~15mg/kg给药,分2~3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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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或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 3水电解质紊乱患者。 4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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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克拉霉素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克拉霉素可由乳汁排出。 老人注意事项: 参见【药代动力学】老年患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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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部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包括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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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与红霉素强1~4倍。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其机制是通过阻碍细胞核蛋白50S亚基的联结,抑制蛋白质合成而产生抑菌作用。本品对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双球菌、嗜肺军团菌和部分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也有抑制作用,此外对支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特点为在体外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但在体内对部分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抗菌活性比红霉素强。本品与红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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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克拉霉素主要在肝脏代谢及排出,肝功能不全或肾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应慎用。 2.同其他抗生素一样,出现真菌或具耐药性的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停用本药,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