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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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环孢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化学名称分别为:阿莫西林钠:(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舒巴坦钠:(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钠-4,4-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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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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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07 |
国药准字H20031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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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
本品为由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产酶葡萄球菌、肺炎杆菌、其它链球菌、流感杆菌、淋球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莫根杆菌、枸橼酸杆菌、肠杆菌、沙门菌等所致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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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0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 |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每次1.5~3g,加入5%葡萄糖溶液150--200ml静脉滴注,于1小时内滴完,每日2-3次。中、重度感染用量为4.5-6.0g/日,严重感染用量为9.0g/日或一日150mg/kg,分2-3次静滴。疗程为7~14天,重症感染者可适当延长疗程。肾功能不全病人用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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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有病毒感染时禁用本品:如水痘,带状疱疹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青霉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对舒巴坦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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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量可按或稍大于成人剂量计算。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
儿童注意事项: 多数青霉素已应用于儿科病人,至今未发现特殊问题。新生儿和6个月内的婴儿肾功能发育不完全可能减缓青霉素通过尿路排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同成年人用药。肾功能不全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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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
本品为由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产酶葡萄球菌、肺炎杆菌、其它链球菌、流感杆菌、淋球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莫根杆菌、枸橼酸杆菌、肠杆菌、沙门菌等所致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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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环孢素为一新型的T淋巴细胞调节剂,能特异性地抑制辅助T淋巴细胞的活性,但并不抑制T淋巴细胞,反而促进其增殖。本品亦可抑制B淋巴细胞的活性:本品还能选择性抑制T淋巴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2,?-干扰素,亦能抑制单核,吞噬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l。在明显抑制宿主细胞免疫的同时,对体液免疫亦有抑制作用。能抑制体内抗移植物抗体的产生,因而具有抗排斥的作用。本品不影响吞噬细胞的功能,不产生明显的骨髓抑制作用。 |
本复方是由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组成。阿莫西林系杀菌性广谱抗生素,舒巴坦钠系不可逆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可有效地抑制耐药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临床上许多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细菌产生β内酰胺酶,此酶可使阿莫西林失去抗菌活性。由于舒巴坦钠的存在,可使阿莫西林免遭p内酰胺酶的破坏,从而使已对阿莫西林耐药并产生β内酰胺酶的细菌,仍然对阿莫西林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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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 2.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 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 4.对诊断的干扰: 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 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 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 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 5.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 6.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 7.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 8.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本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 |
1单核细胞增多症病人使用本品时易发生皮肤潮红,慎用本品。 2期使用时易发生多重感染(如假单胞菌和念球菌感染),如出现多重感染应及时停药,并予以相应处理。 3本品属青霉素类药,使用前需做皮试,阳性者禁用。 4本品配成溶液后必须及时使用,不宜久置。 5接受别嘌醇(Allopciinol)或双硫仑(Disulfiram)治疗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6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的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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