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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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苯唑西林钠。其化学名称为:(2S,5R,6R)-3,3-二甲基-6-(5-甲基-3-苯基-4-异噁唑甲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盐一水合物。分子式:C19Hl8N3Na05S•H20。分子量:441.44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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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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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919 |
国药准字H20000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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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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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本品供肌内注射时, 每 0.5g 加灭菌注射用水 2.8m1 。肌内注射成人一日 4~ 6 g , 分 4 次给药;静脉滴注成人一日 4~8g, 分 2~4 次给药, 严重感染每日剂量可增加至 12g 。 2 小儿体重 4Okg 以下者, 每 6 小时按体重给予 12.5~25mg/kg, 体重超过 4Okg 者予以成人剂量。新生儿体重低于 2kg 者, 日龄 1~14 天者每 12 小时按体重 25m/kg, 日龄 15~30 天者每 8 小时按体重25mg/kg;体重超过2kg者,日龄1~14天者每 8 小时按体重 25mg/kg, 日龄 15~30 天者每 6 小时按体重 25mg/kg。 3 轻、中度肾功能减退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严重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应用大剂量 , 以防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发生。 |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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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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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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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老年患者在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例如左氧氟沙星期间,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在接受糖皮质激素联合治疗的患者中,这个风险进一步增加。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可累及踵部、手部、肩部或其他肌腱部位,并可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发生。曾报告了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结束后几个月发生的病名。在老年患者,尤其是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中,必须慎用左氧氟沙星。必须将这些潜在的副作用告知患者,如果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任何症状,建议停止左氧氟沙星治疗,并与医疗保健人员取得联系。 在Ⅲ期临床试验中,1,945名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26%)年龄≥65岁,1081名(14%)年龄介于65至74岁之间,864名(12%)年龄等于或大于75岁。这些患者和年龄较小患者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明显差异,但并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可能会更高。 上市报告中,已有与左氧氟沙星有关的严重,甚至致命的肝毒性。主要的致命性肝毒性报告发生在65岁或更大年龄中,且大多没有过敏反应。如果患者有肝炎的症状或指症应立即停用左氧氟沙星。 老年患者可能对QT间期的药物相关性作用更敏感。因此同时使用左氧氟沙星和某些可以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例如IA或Ⅲ类抗心律失常药)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速危险因素(如已知QT间期延长、顽固性低血钾)的患者使用左氧氟沙星时应谨慎。 如果考虑肌酐清除率的差异,那么青年受试者和老年受试者左氧氟沙星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没有显著差别。但是由于左氧氟沙星大部分是从肾脏排泄的,因此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发生药物毒性反应的危险性较高。而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选择剂量时应特别谨慎,而且需要同时监测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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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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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耐酸和耐青霉素酶青霉素。苯唑西林对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对各种链球菌及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抗菌活性则逊于青霉素、笨唑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部分大肠杆菌、流感杆菌、绿脓杆菌、淋球菌等有较强的抗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链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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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及肝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缺乏本品对孕妇影响的充分研究,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5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 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 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 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5.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