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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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口恶嗪-6-羧酸盐酸盐一水合物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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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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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69 |
国药准字H4402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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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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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滴入患眼的结膜囊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推荐疗程:细菌性结膜炎7天、细菌性角膜炎10-14天。或遵医嘱。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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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盐酸左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4孕妇禁用。老年人,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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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l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立。未成熟动物口服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关节病,但没有证据证明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对承重关节有任何影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其他成人患者无总的差别。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未进行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中应用的研究,故5岁以下小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功能下降宜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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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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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左氧氟沙星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拓朴异构酶Ⅳ及DNA旋转酶(均为Ⅱ型拓朴异构酶)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左氧氟沙星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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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