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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处方 医保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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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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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复方甘露醇注射液
复方甘露醇注射液
主要成分

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口恶嗪-6-羧酸盐酸盐一水合物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100ml组分为:甘露醇15.0g、无水葡萄糖5.0g和氯化钠0.45g。   本品辅料为注射用水,加适量NaOH或HCl调节pH值。

生产企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569

国药准字H200206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用法用量

将本品滴入患眼的结膜囊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推荐疗程:细菌性结膜炎7天、细菌性角膜炎10-14天。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每次100~250ml,每日1~4次。可根据病情酌情使用。

副作用

  1.对盐酸左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慎用。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   (2)严重失水者;   (3)活动性颅内出血者(颅内手术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脑充血;   (5)糖尿病患者;   (6)过敏体质者;   (7)肾病患者;肌酣值大于正常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l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立。未成熟动物口服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关节病,但没有证据证明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对承重关节有任何影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其他成人患者无总的差别。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药理作用

左氧氟沙星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拓朴异构酶Ⅳ及DNA旋转酶(均为Ⅱ型拓朴异构酶)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左氧氟沙星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注意事项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1)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滴速为5~10ml/min,以免出现局部坏死。   (2)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   (3)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   (4)若出现少尿、无尿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应复查K、Na、Cl、BUN、Cr等,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造成肾衰。   (5)使用12小时后无尿者,应停用。   (6)心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7)用药期间应监督①血压;②肾功能;③电解质浓度;④尿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