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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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氮唑基)-2-丙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羟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6H17N3O5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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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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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45 |
国药准字H10960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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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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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0.25g:2-4片;0.5g:1-2片),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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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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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本品。建议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进入乳汁,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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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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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抑制真菌作用,高浓度时也可具有杀菌作用。主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氟康唑还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的变形和细胞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胞变为具侵袭性的菌丝过程。对念珠菌、隐球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等敏感。 |
第一代头孢菌素的半合成抗生素。其抗菌机制是经干扰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目的。对革兰阳性菌一般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如大肠杆菌和痢疾杆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绿脓杆菌和不动杆菌等对本品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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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 2.本品仅供滴眼用。 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 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