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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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氮唑基)-2-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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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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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45 |
国药准字H20010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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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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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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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禁用于急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眼组织的真菌感染、牛痘、水痘及大多数其他病毒性角膜、结膜感染、眼结核以及对该药成分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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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本品。建议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两岁的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在老年患者使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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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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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抑制真菌作用,高浓度时也可具有杀菌作用。主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氟康唑还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的变形和细胞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胞变为具侵袭性的菌丝过程。对念珠菌、隐球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等敏感。 |
抑制机械、化学或免疫性刺激因子所致的炎症。对糖皮质激素的这种作用尚未有普遍接受的解释,一般认为皮质类固醇是通过诱导磷脂酶A2的抑制蛋白而起作用,后者被称为脂皮质素。人们认为这些抑制蛋白是通过抑制炎症介质,如前列腺素和白三烯的共同前体花生四烯酸的释放,从而控制这些炎症介质的生物合成。磷脂酶A2的作用是使膜磷脂释放花生四烯酸。糖皮质激素及其衍生物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病人眼部使用艾氟龙和地塞米松的临床研究显示,艾氟龙对眼压的影响比地塞米松小(半衰期短,易于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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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 2.本品仅供滴眼用。 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 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
1.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病史者慎用。 2.长期使用时,个别敏感病人可能导致眼压升高,甚至诱发青光眼而损害视神经,影响视力和视野,也可能致后囊下白内障形成,以及继发眼组织真菌和病毒感染。 3.已知多种眼部疾病及局部长期使用本品可能致角膜和巩膜变薄,因此,在角膜和巩膜组织较薄的病人中用药可能引起眼球穿孔。 4.未行抗菌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感染,用药后可能掩盖病情或使病情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