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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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6-O-甲基红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5ml含妥布霉素15mg,地塞米松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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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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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09 |
国药准字H2004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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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眼科手术前、后预防及治疗感染与炎症反应。还用于严重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与化学灼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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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2片),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4片),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 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①体重8~11kg,一次62.5mg(半片),每12小时1次; ②体重12~19kg,一次125mg(1片),每12小时1次; ③体重20~29kg,一次187.5mg(1片半),每12小时1次; ④体重30~40kg,一次250mg(2片),每12小时1次; ⑤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滴眼,每天4~6次,每次1~2滴。重症可增至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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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其他病毒引起的角膜炎、结膜炎,眼部分枝杆菌和肠球菌感染,眼部真菌感染患者禁用。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及角膜上异物未完全去除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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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儿童注意事项: 据国外资料,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有肾上腺皮质激素导致畸胎的报告,建议孕妇应小心使用本品;本品是否会经乳汁排泄尚不明确,建议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有与高龄者用药有关的毒副反应的报告。但是,本品主要从肾脏排出,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用药量及用药间隔,谨慎用药,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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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眼科手术前、后预防及治疗感染与炎症反应。还用于严重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与化学灼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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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康美诺沙是大环内脂类抗生素红霉素的第二代衍生物,也是红霉素的取代品种之一,对革兰氏阳性细菌有强大的抗菌作用。康美诺沙对酸稳定性高,不易被胃酸破坏,具有血液浓度高,体内分布广、半衰期长,口服吸收良好,生物利用度高,作用时间长,毒副作用小,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点。 动力学 |
妥布霉素为抗菌药物,地塞米松可抑制炎症反应,二者合用具协同作用。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可抑制各种因素引起的炎症反应,但也可延缓愈合。且会抑制人体对抗感染的防卫功能,故应考虑合用抗生素。妥布霉素的抗菌活性与庆大霉素相似,对多数革兰阴性杆菌及绿脓杆菌有良好作用,对葡萄球菌属不产酶株的MIC<0.25mg/L,但对产青霉素酶的菌株则作用较差。本品对绿脓杆菌的作用较庆大霉素强。肠球菌属和链球菌属对本品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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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1长期使用眼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发生以下现象:眼压增高、视神经受损、再度感染与角膜穿孔。 2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角膜真菌感染或产生耐药菌种,如果发生二重感染,应给予适当治疗。 3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可能会发生交叉过敏;如发生过敏应中断使用并进行适当治疗。 4本品仅供滴眼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