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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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酰麦迪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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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明治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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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98 |
国药准字H1999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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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肺炎支原体等引起的毛囊炎、疖、痈、蜂窝组织炎、皮下脓肿、中耳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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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用温开水冲溶后服用。 1.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40mg(3~4万单位); 2.成人一日0.6~1.2g(60~120万单位),分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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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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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应慎重,用量请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时应慎重。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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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肺炎支原体等引起的毛囊炎、疖、痈、蜂窝组织炎、皮下脓肿、中耳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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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苷为人体正常成分,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不包括粪链球菌)、消化链球菌属、类杆菌属(不包括脆弱类杆菌)及流感嗜血杆菌有抗菌作用,对肺炎支原体有抑制生长作用,某些耐红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也对其敏感。其作用机理是通过与细菌核糖体70S亚基结合,而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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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身或瓶口有裂纹;·输液瓶封口松动等。4、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5、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3.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 4.本品在pH6.5时吸收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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