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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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诺氟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3-喹啉羧酸。化学结构式如下:分子式:C16H18FN3O3分子量:319.24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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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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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06 |
国药准字H2102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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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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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小儿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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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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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可能导致血尿、儿童是发病的易感人群,儿童患者应用本品应谨慎并在监测下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也可进入乳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伴有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应适当调整剂量或服用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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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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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诺氟沙星对细菌的DNA合成有特殊的阻碍作用,其抗菌作用为杀菌性,有广泛的抗菌谱。本品对眼科致病菌有杀菌作用,包括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含肺炎球菌)、棒状杆菌属等革兰氏阳性菌和奈瑟氏菌属(含淋球菌)、埃希氏属(含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含肺炎与流感嗜血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以及假单胞菌属(含绿脓杆菌)、不动杆菌、摩拉氏菌属、产碱杆菌属等革兰氏阴性细菌和某些厌氧菌的感染。本品和现有的抗菌滴眼液无交叉耐药性,可用于对其他眼药耐药的细菌所引起的眼疾。 |
本品为第一代头孢菌素,对不产青霉素酶和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草绿色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厌氧革兰阳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呈现耐药。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氨苄相似。本品对淋病奈瑟菌有一定作用,对产酶淋病奈瑟菌也具活性;对流感嗜血杆菌的活性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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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也可进入乳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