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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胶囊

头孢羟氨苄胶囊

处方 医保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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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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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羟氨苄胶囊
头孢羟氨苄胶囊
维生素B12滴眼液
维生素B12滴眼液
主要成分

头孢羟氨苄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其化学名为Coα-[α-(5,6-二甲基苯并咪唑基)]-Coβ-氰钴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63H88CoN14O14P 分子量:1355.38

生产企业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2020916

国药准字H200415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每日三次,每次2~3滴,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已知对维生素B12过敏或以前发生过由于眼药引起过敏症(例如眼充血、痒、肿、出疹)者禁用,青光眼患者慎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需有确切适应症。本品亦可进入乳汁,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药理作用

1.药理头孢羟氨苄为第一代口服头孢菌素,对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属及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2.药理头孢羟氨苄属低毒。给新生大鼠12600mg/kg的高剂量未发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连续6个月,对各组织器官未产生毒性反应。

本滴眼液所含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从而参与三羧酸循环,对神经髓鞘脂质的合成及维持有鞘神经纤维功能的完整性有重要作用。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 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医生指导下使用。(1)眼疼痛剧烈者。(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 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的眼出血、瘙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2)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4.保管及注意事项:(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2)避免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