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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霉素肠溶片

红霉素肠溶片

处方 医保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淋病奈瑟菌感染。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9.空肠弯曲菌肠炎。10.百日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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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霉素肠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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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红霉素肠溶片
红霉素肠溶片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红霉素。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米诺钠。

生产企业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101

国药准字H200461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淋病奈瑟菌感染。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9.空肠弯曲菌肠炎。10.百日咳。

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败血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成人每次1g(效价),1日2次,可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败血症,难治性或重症感染症,1日可增至6g(效价),分3-4次给药;儿童按体重计每次20mg(效价)/kg,1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用于对头孢米诺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病人。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而进入胎儿循环,故孕妇应慎用。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淋病奈瑟菌感染。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9.空肠弯曲菌肠炎。10.百日咳。

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败血症。

药理作用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本品对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有广谱抗菌活性,尤其对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变形杆菌属及脆弱拟杆菌有很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通常作用点的青霉素结合蛋白显示很强亲和性,可抑制细胞壁合成,并与肽聚糖结合,抑制肽聚糖与脂蛋白结合以促进溶菌,在短时间内显示很强杀菌力。本品对细菌增殖期及稳定期初期也显示抗菌作用,低于MIC浓度也有杀菌作用,短时间内溶菌。体内抗菌力比MIC的预测更强。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1.对本药成分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者,建议禁用,必要时慎用。有可能引起休克,故应仔细问诊。另外,事前应做皮肤过敏反应试验为宜。应作好出现休克时可急救处置的准备。另外,用药后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并注意观察。饮酒有可能引起颜面潮红、心悸、眩晕、头痛、恶心,故用药期间及用药后至少1周应避免饮酒。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高龄者、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