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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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甘露醇、葡萄糖和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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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爱科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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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113 |
国药准字H200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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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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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
静脉滴注,每次100~250m1,每日1~4次。可根据病情酌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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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2)严重失水者;(3)活动性颅内出血者(颅内手术除外);(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脑充血;(5)糖尿病患者;(6)过敏体质者;(7)肾病患者;肌酐值大于正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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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包括左氧氟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抗生素可以引起某些种属动物的幼体发生关节病变和骨/软骨病变。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禁用于小于18岁的患者,但用于炭疽吸入(暴露后)的保护除外。 吸入性炭疽(暴露后) 左氧氟沙星适用于儿科吸入性炭疽(暴露后)患者。风险-收益评估提示,在儿科患者中给予左氧氟沙星是适合的。尚未在儿科患者中对为期14天以上的左氧氟沙星治疗的安全性进行研究。在年龄为6个月至16岁的儿科患者中,对单次静脉注射左氧氟沙星的药代动力学进行了研究。在儿童患者中,左氧氟沙星的清除速度快于成人患者,因此在特定的mg/kg剂量下,所得的血浆暴露水平低于成人。 不良反应 在临床试验中,1534名儿童(年龄6个月至16岁)接受了口服和静脉左氧氟沙星治疗。年龄在6个月至5岁的儿童接受10mg/kg每日2次的左氧氟沙星,年龄超过5岁的儿童接受10mg/kg每日一次的左氧氟沙星(最大剂量为每日500mg),总疗程为10天。 在临床试验中一个亚组的儿童(1340名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893名接受非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参与了一项前瞻性长期监测研究,以评估在第一次给予研究药物60天和1年后的试验方案定义的肌肉骨骼疾病(关节痛、关节炎、肌腱病症、步态异常)的发生率。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儿童肌肉骨骼疾病的发生率显著地高于非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的儿童,如下表(表8)所示。 表8:儿科临床试验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发生率 注: 非氟喹诺酮类:头孢曲松、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克拉霉素。 双侧Fishers精确性试验。 对1199名左氧氟沙星治疗的儿童和804名非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的儿童进行了为期1年的评价访视。然而,肌肉骨骼疾病的发病率,采用在指定期间内所有参与试验儿童的所有报告事件计算,不管他们是否完成为期1年的评价访视。 在两个治疗组中,关节痛都是最常发生的肌肉骨骼疾病。在两个组中,绝大多数肌肉骨骼疾病涉及多个承重关节。疾病在8/46(17%)左氧氟沙星治疗的儿童中为中度,在35/46(76%)左氧氟沙星治疗的儿童中为轻度,大多数接受了镇痛剂治疗。左氧氟沙星治疗组的中位缓解时间为7天,在非氟喹诺酮药物治疗组中位缓解时间为9天(在两个组中,均有约80%的患者在2个月内缓解)。没有儿童出现严重或重大的疾病,所有骨骼肌肉疾病缓解未遗留后遗症。 呕吐和腹泻是最常报告的不良事件,在左氧氟沙星治疗组和非氟喹诺酮药物治疗组中发生率相似。 除了在儿科患者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事件,在成人患者中于临床试验或售后监测中报告的事件也可能发生于儿科患者中。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妊娠 怀孕用药分级C。大鼠口服剂量高达810mg/kg/天时,左氧氟沙星没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9.4倍。静脉滴注剂量为160mg/kg/天时,左氧氟沙星也没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1.9倍。大鼠口服剂量为810mg/kg/天时可以使胎鼠体重降低,死亡率增加。兔口服剂量达50mg/kg/天时,未观察到左氧氟沙星具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1.1倍。静脉滴注剂量为25mg/kg/天时,左氧氟沙星也没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0.5倍。 但对妊娠妇女还未进行足够的设有良好对照的试验,不能确保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所以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只有当对胎儿的潜在益处大于潜在危险时才能将左氧氟沙星用于妊娠妇女。 哺乳期妇女 根据其他氟喹诺酮和左氧氟沙星有限的数据,推测左氧氟沙星应可以分泌至人类母乳中。由于左氧氟沙星可能会对母乳喂养的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只有当对哺乳期妇女潜在益处大于潜在危险时才能将左氧氟沙星用于哺乳期妇女,但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老年患者在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例如左氧氟沙星期间,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在接受糖皮质激素联合治疗的患者中,这个风险进一步增加。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可累及踵部、手部、肩部或其他肌腱部位,并可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发生。曾报告了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结束后几个月发生的病名。在老年患者,尤其是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中,必须慎用左氧氟沙星。必须将这些潜在的副作用告知患者,如果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任何症状,建议停止左氧氟沙星治疗,并与医疗保健人员取得联系。 在Ⅲ期临床试验中,1,945名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26%)年龄≥65岁,1081名(14%)年龄介于65至74岁之间,864名(12%)年龄等于或大于75岁。这些患者和年龄较小患者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明显差异,但并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可能会更高。 上市报告中,已有与左氧氟沙星有关的严重,甚至致命的肝毒性。主要的致命性肝毒性报告发生在65岁或更大年龄中,且大多没有过敏反应。如果患者有肝炎的症状或指症应立即停用左氧氟沙星。 老年患者可能对QT间期的药物相关性作用更敏感。因此同时使用左氧氟沙星和某些可以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例如IA或Ⅲ类抗心律失常药)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速危险因素(如已知QT间期延长、顽固性低血钾)的患者使用左氧氟沙星时应谨慎。 如果考虑肌酐清除率的差异,那么青年受试者和老年受试者左氧氟沙星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没有显著差别。但是由于左氧氟沙星大部分是从肾脏排泄的,因此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发生药物毒性反应的危险性较高。而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选择剂量时应特别谨慎,而且需要同时监测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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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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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的复制。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部分大肠杆菌),流感杆菌、绿脓杆菌、淋球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复方甘露醇注射液是高渗制剂,通过高渗性脱水产生直接的药理作用,消除脑水肿,能使脑水分含量减少,降低颅内压。主要成分甘露醇为单糖,在体内不被代谢,经肾小球滤过后在肾小管内极少被重吸收,起到渗透利尿作用。(1)组织脱水作用。提高血浆渗透压,导致组织内(包括眼、脑、脑脊液等)水分进入血管内,从而减轻组织水肿,降低眼内压、颅内压和脑脊液容量及其压力。1g甘露醇可产生渗透浓度为5.5mOsm,注射100g甘露醇可使2000ml细胞内水转移至细胞外,尿钠排泄50g。(2)利尿作用。甘露醇的利尿作用机制分两个方面:①甘露醇增加血容量,并促进前列腺素Ⅰ2分泌,从而扩张肾血管,增加肾血流量包括肾髓质血流量。肾小球入球小动脉扩张,肾小球毛细血管压升高,皮质肾小球滤过率升高。②本药自肾小球滤过后极少(10%)由肾小管重吸收,故可提高肾小管内液渗透浓度,减少肾小管对水及Na+、Cl-、K+、Ca2+、Mg2+和其他溶质的重吸收。 由于输注甘露醇后肾小管液流量增加,当某些药物和毒物中毒时,这些物质在肾小管内浓度下降,对肾脏毒性减小,而且经肾脏排泄加快。 葡萄糖是人体主要的热量来源之一,每1克葡萄糖可产生4千卡(16.7千焦)热能,用来补充热量。另外也有一定的组织脱水作用。 钠和氯是机体重要的电解质,主要存在于细胞外液,对维持人体正常的血液和细胞外液的容量和渗透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常血清钠浓度为135~145mmol/L,占血浆阳离子的92%,总渗透压的90%,故血浆钠量对渗透压起着决定性作用。正常血清氯浓度为98~106mmol/L。人体主要通过下丘脑、垂体后叶和肾脏进行调节,维持体液容量和渗透压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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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3. 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小于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
(1)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滴速为5~10ml/min,以免出现局部坏死;(2)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3)若出现少尿、无尿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应复查K、Na、Cl、BUN、Cr等,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造成肾衰。 (4)使用12小时后无尿者,应停用。 (5)心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6)用药期间应监测①血压;②肾功能;③电解质浓度;④尿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