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氯霉素2.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
|
生产企业 |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4020063 |
国药准字H200599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本品宜空腹口服。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
药理作用 |
本品属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对多数革兰阴性和某些革兰阳性菌,以及沙眼衣原体和立克次体等有效。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5.出现不良反应应即停止使用。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