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高眼压症,特别适用于单独使用β受体阻滞剂或毛果芸香碱治疗无法控制或效果不佳的青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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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来酸噻吗洛尔5mg、盐酸毛果芸香碱20mg/ml另含添加物苯扎氯铵、一水合枸橼酸、枸橼酸钠、羟丙甲纤维素。 |
主要成分为头孢羟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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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易舒特药业有限公司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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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67 |
国药准字H44023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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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高眼压症,特别适用于单独使用β受体阻滞剂或毛果芸香碱治疗无法控制或效果不佳的青光眼。 |
主要用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口腔、消化道等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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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使用前把药物浓溶液瓶盖和内塞打开,将稀释剂溶液挤入药物浓溶液瓶内,盖上内塞,摇匀,标注混合日期。滴眼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一次1滴。滴眼后压迫内眦鼻泪管并闭眼5分钟。 |
口服。成人一天1~2g,分2~3次服;小儿每天每公斤体重30mg,分2次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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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禁用。2.窦性心动过缓,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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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按体重每12小时15~20mg/kg。化脓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共10天。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进入乳汁,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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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高眼压症,特别适用于单独使用β受体阻滞剂或毛果芸香碱治疗无法控制或效果不佳的青光眼。 |
主要用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口腔、消化道等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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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噻吗洛尔使房水减少,延长了眼内房水循环时间,从而使毛果芸得碱在眼内的滞留时间延长。其结果,毛果芸香碱的疗效(房水流出促进效果)得到提高,临床上每天给青光眼患者分别用0.5%噻吗洛尔早晚2次+4%毛果芸香碱早中晚3次,共滴眼5次和同成分的混合剂早晚滴眼2次,分别在滴眼前及连续滴眼第28天的8:30AM、1:30PM、4:30PM测定眼压。平均眼压下降值证明了两者的临床效果几乎相同。 |
本品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和部分厌氧菌亦有一定的抗菌活性。本品对除肠球菌外的革兰阳性菌和部分革兰阴性菌具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如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也有抗菌作用。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铜绿假单胞菌等对本品耐药。其作用机制为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使转肽酶酰化,抑制细菌中隔和细胞壁的合成,影响细胞壁粘肽成分的交叉连结,使细胞分裂和生长受到抑制,细菌形态变长,最后溶解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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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功能不全、心率过缓或房室外传导阻滞、哮喘或重度阻塞性肺疾患、急性虹膜炎、角膜损伤以及对本剂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本剂不得用于小儿。用药时可能会出现近视、黑暗处视物不清。请注意在滴眼2小时以内不要驾驶车辆。本剂中的防腐剂苯扎氯铵可能会在软型隐形眼镜上产生沉淀物,故在滴眼时应摘下隐形眼镜,滴眼15分钟后再装用。本剂含有β-受体阻断剂,可能掩盖因糖尿病低血糖引起的症状。妊娠及哺乳期使用时,只有在判断对母体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对胎儿及婴儿的危险性时,才可使用本剂。只有在医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和钙通道阻断剂以及β-肾上腺能阻断剂合并使用。每次滴眼时,每眼应不超过2滴。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有胃肠道(特别是结肠炎)病史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伪膜性肠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