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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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氨苄西林钠化学名:(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苯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盐分子式:C16H18N3NaO4S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100ml组分为:甘露醇15.0g、无水葡萄糖5.0g和氯化钠0.45g。 本品辅料为注射用水,加适量NaOH或HCl调节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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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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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949 |
国药准字H2002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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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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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一日最高剂量为14g。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mg/kg。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三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早产儿:出生第一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肾功能不全者: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钟或小于10ml/分钟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地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
静脉滴注,每次100~250ml,每日1~4次。可根据病情酌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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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 (2)严重失水者; (3)活动性颅内出血者(颅内手术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脑充血; (5)糖尿病患者; (6)过敏体质者; (7)肾病患者;肌酣值大于正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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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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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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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氨苄西林钠为广谱半合成青霉素。本品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具较强抗菌作用,与青霉素相仿或稍逊于青霉素。氨苄西林对草绿色链球菌亦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属和李斯德菌属的作用优于青霉素。本品对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放线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杆菌、奈瑟菌属以及除脆弱拟杆菌外的厌氧菌均具抗菌活性,部分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细菌对本品敏感。氨苄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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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3本品须新鲜配制。 |
(1)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滴速为5~10ml/min,以免出现局部坏死。 (2)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 (3)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 (4)若出现少尿、无尿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应复查K、Na、Cl、BUN、Cr等,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造成肾衰。 (5)使用12小时后无尿者,应停用。 (6)心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7)用药期间应监督①血压;②肾功能;③电解质浓度;④尿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