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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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氨苄西林钠化学名:(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苯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盐分子式:C16H18N3NaO4S |
本品活性成份为地巴唑,化学名称为:2-苄基苯并咪唑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4H12N2·HCl 分子量:22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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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郑州致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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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949 |
国药准字H20074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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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
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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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一日最高剂量为14g。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mg/kg。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三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早产儿:出生第一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肾功能不全者: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钟或小于10ml/分钟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地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
首次点眼每小时4次(每隔15分钟一次,各眼一滴,闭目5―10分钟),以后每日4―6次,每次各眼一滴,坚持用药7—14天,以巩固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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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有单疱病毒感染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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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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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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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
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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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氨苄西林钠为广谱半合成青霉素。本品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具较强抗菌作用,与青霉素相仿或稍逊于青霉素。氨苄西林对草绿色链球菌亦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属和李斯德菌属的作用优于青霉素。本品对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放线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杆菌、奈瑟菌属以及除脆弱拟杆菌外的厌氧菌均具抗菌活性,部分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细菌对本品敏感。氨苄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 |
1、药理:本品为平滑肌松驰药,能直接松驰平滑肌,并且扩张睫状前动脉和静脉,有利于向睫状体供血,使睫状肌营养改善,从而恢复睫状肌正常调节功能。 2、毒理:本品经小鼠急性毒性试验和家兔急性、亚急性刺激试验,小鼠急性毒性试验未发生异常。家兔急性刺激试验、亚急性刺激试验无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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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3本品须新鲜配制。 |
1.用药前应明确假性近视诊断。 2.在用本品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良好用眼卫生习惯的建立。 3.在疗程期内不应间断用药。 4.本品无散瞳作用,点眼后即可看书学习。 5.本品遇低温如有结晶析出,加温溶化后即可使用。 6.定期检查视力,根据矫正情况调整用药。 7.与其它滴眼液联合使用时,间隔应在10分钟以上。 8.如遇特殊情况,应停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9.本品应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