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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处方 医保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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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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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复方甘露醇注射液
复方甘露醇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100ml组分为:甘露醇15.0g、无水葡萄糖5.0g和氯化钠0.45g。   本品辅料为注射用水,加适量NaOH或HCl调节pH值。

生产企业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543

国药准字H200206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静脉滴注,每次100~250ml,每日1~4次。可根据病情酌情使用。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   (2)严重失水者;   (3)活动性颅内出血者(颅内手术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脑充血;   (5)糖尿病患者;   (6)过敏体质者;   (7)肾病患者;肌酣值大于正常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药理作用

抗病毒药。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注意事项

  1.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对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2.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1)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滴速为5~10ml/min,以免出现局部坏死。   (2)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   (3)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   (4)若出现少尿、无尿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应复查K、Na、Cl、BUN、Cr等,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造成肾衰。   (5)使用12小时后无尿者,应停用。   (6)心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7)用药期间应监督①血压;②肾功能;③电解质浓度;④尿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