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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处方 医保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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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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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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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阿莫西林舒巴坦匹酯片
阿莫西林舒巴坦匹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主要成分:阿莫西林、舒巴坦匹酯

生产企业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543

国药准字H200106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该制剂临床主要用于治疗上、下呼吸道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及性病等。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用法:口服。 用量: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2~4片,每8小时服用1次; 6~12岁儿童:每次2片,每8小时服用1次; 2~6岁儿童:每次1片,每8小时服用1次; 9个月~2岁儿童:每次1/2片,每8小时服用1次。 中度肾功能不全者(肌肝清除率10~30ml/min):每12小时服用2~4片;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肌肝清除率<10ml/min):每12小时服用少于2片。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阿奇霉素胶囊剂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新生儿和婴儿肾功能不全,阿莫西林的清除会延迟,三个月以下儿童用药应调整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于在怀孕及哺乳期内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该制剂临床主要用于治疗上、下呼吸道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及性病等。

药理作用

抗病毒药。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本品为阿莫西林与舒巴坦匹酯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阿莫西林能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之迅速成为球体膨胀破裂溶解;舒巴坦匹酯在体内被水解为舒巴坦后,能抑制大部分细菌所产生的β-内酰胺酶(Ⅱ型至Ⅳ型),其稳定性优于其它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它能迅速贯穿细菌细胞壁并不可逆地破坏β-内酰胺酶,使细菌恢复对阿莫西林的敏感性。本品抗菌谱广,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需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表皮葡萄球菌、绿色链球菌、酿脓链球菌、粪链球菌、炭疽杆菌、李斯特菌属、棒状杆菌属,厌氧菌如梭形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消化球菌属等;革兰氏阳性菌有:需氧菌如大肠杆菌、布鲁氏菌、奇异变形杆菌、脑膜炎奈瑟氏球菌、普通变形杆菌、奈瑟氏淋球菌、克雷白氏杆菌属、卡它布兰汉氏球菌、沙门氏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志贺氏菌属、杜克雷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出血败血性巴斯德菌、小肠结肠炎那而森氏菌、空肠弯曲杆菌、阴道佳能氏菌、霍乱弧菌,厌氧菌如拟杆菌属等。

注意事项

  1.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对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2.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1.本品含阿莫西林,其为青霉素类产品,使用本品前应进行青霉素钠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存在交叉过敏性。 3.延长疗程时,应不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和血象。淋病患者初诊及治疗三个月后应进行梅毒检查。 4.服用本品后,使用Clinitest,Benedict溶液或Fehling溶液检查尿中葡萄糖的实验结果会出现假阳性。建议服用本品后,采用葡萄糖氧化酶反应法(如Clinistix或Tes-Tape法)进行此项检查。 5.孕妇服用时,血浆中的结合雌三醇、雌三醇-葡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