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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胶囊

头孢羟氨苄胶囊

处方 医保

沈阳双鹤恩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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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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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羟氨苄胶囊
头孢羟氨苄胶囊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羟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右旋糖酐70,羟丙基甲基纤维素2910。

生产企业

沈阳双鹤恩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AlconLaboratories,Inc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4144

H200803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使用前请确认塑料瓶是否完好无损,打开时请完全旋掉顶部,切勿撕拉;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包装袋一旦打开,塑料瓶内的滴眼剂应在4天内使用(96小时)。每个塑料瓶打开后仅能使用一次,用后应立即弃去。(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需有确切适应症。本品亦可进入乳汁,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相关信息。(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相关信息。(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老人注意事项: 尚无相关信息。(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成分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药理作用

1.药理头孢羟氨苄为第一代口服头孢菌素,对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属及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2.药理头孢羟氨苄属低毒。给新生大鼠12600mg/kg的高剂量未发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连续6个月,对各组织器官未产生毒性反应。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是一种拟天然泪液的灭菌滴眼液,能与泪液结合,并可替代泪膜,消除因眼球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感。干眼症患者的角膜,上皮细胞间联结遭到破坏,致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得以修复,通透性降至正常值。(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 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1.使用后如果感到眼部有疼痛、视物模糊、持续性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2.药液变色或混浊时请勿使用。3.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4.避免儿童取得5、运动员慎用(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