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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 医保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病菌株引起的中度以上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金黄葡萄球菌等所致。2.急性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所致。3.社区获得鼻窦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或嗜肺军团菌等所致者。4.单纯性或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白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所致者。5.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氏菌等所致者。6.单纯性尿道和宫颈淋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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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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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替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半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噻肟钠。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060

国药准字H200651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敏感病菌株引起的中度以上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金黄葡萄球菌等所致。2.急性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所致。3.社区获得鼻窦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或嗜肺军团菌等所致者。4.单纯性或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白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所致者。5.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氏菌等所致者。6.单纯性尿道和宫颈淋病:由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炎及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脑膜炎、败血症、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生殖道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等。头孢噻肟可以作为小儿脑膜炎的选用药物。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一般为3-14天。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一次1g,每日2次,肌内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一次2g,每日2次,肌内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一次2-4g,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g。淋病:0.5-1g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间隔6-12小时等剂量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150-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每次剂量均为25mg/kg。早产儿每日剂量不可超过50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g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1g,术后每6-8小时1g,至24小时内为止。四、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值超过424μmol/L(4.8mg)或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分钟时,头孢噻肟的维持量应减半;肌酐值超过751μmol/L(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需血液透析者每日0.5-2g。但在透析后应增加给药1次。配制方法:1.肌肉注射:本品1g溶于4ml1%或2%利多卡因注射液中,深层肌肉注射,可避免疼痛;或溶于4ml注射用水中,深层肌肉注射。剂量超过2g时,应分不同部位注射。2.静脉注射:本品1g溶于10ml以上注射用水中,经3-5分钟静脉注射。3.静脉滴注:本品2g溶于40ml的注射用水中或40ml10%葡萄糖注射液中于20分钟内注射完,也可溶于100ml等渗液中或10%葡萄糖注射液中于40-60分钟内滴注完。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对加替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慎用。

成分

用于治疗敏感病菌株引起的中度以上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金黄葡萄球菌等所致。2.急性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所致。3.社区获得鼻窦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或嗜肺军团菌等所致者。4.单纯性或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白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所致者。5.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氏菌等所致者。6.单纯性尿道和宫颈淋病:由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炎及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脑膜炎、败血症、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生殖道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等。头孢噻肟可以作为小儿脑膜炎的选用药物。

药理作用

加替沙星为8-甲氧氟喹诺酮类外消旋化合物,体外具有广谱的抗革兰氏阴性和阳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对映体抗菌活性相同。本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IV,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本品对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1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限于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敏感的菌株)。2革兰氏阴性菌:大肠杆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奇异变形杆菌。3其他微生物:肺炎衣原体、嗜肺性军团杆菌、肺炎支原体。毒理研究遗传毒性:Ames试验中本品对多种菌株无致突变作用。但是体外对沙门氏菌株TA102有致突作用。中国仓鼠V79细胞的基因突变和中国仓鼠CHL/IU细胞的遗传学试验结果均为阳性。类似的结果在其它喹诺酮类的药物也可见,这可能是由高浓度下本品对真核生物的II型DNA拓扑异构酶的抑制作用所致。本品经口和静脉给药的小鼠微核试验、大鼠经口给药的细胞遗传学试验、大鼠经口给药的DNA修复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剂量高达200mg/kg(以每天全身显露量[AUC]计,与人最大推荐剂量等效),对大鼠生育力和生殖无不良反应。大鼠和家兔经口给予剂量分别达150mg/kg和50mg/kg(以AUC计,约为临床上人最大推荐剂量下的0.7和1.9倍),未见有致畸胎作用。但是,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经口或静脉给予剂量分别达200mg/kg和60mg/kg可引起胎仔骨骼畸形;经口或静脉给予剂量分别≥150mg/kg和≥30mg/kg时,可引起胎仔骨骼骨化延迟,包括出现波形肋骨。提示在此剂量下,有轻度的胎仔毒性。此毒性在其它的喹诺酮类药物也可见。大鼠在妊娠后期的最初阶段经口给药剂量达200mg/kg,并持续给药至哺乳期,可见后期的植入后胚胎丢失增加和新生仔鼠和围产期的死亡率升高。这些发现也提示了本品的胎仔毒性。致癌性:B6C3F1小鼠经掺食给药18月,雌、雄动物剂量分别为90mg/kg和81mg/kg(以AUC计,约为临床上人体最大推荐剂量下的0.13和0.18倍);Fischer344大鼠经掺食给药2年,雌、雄动物剂量139mg/kg和47mg/kg(以AUC计,药为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0.81和0.36倍),结果均未提示本品有促进肿瘤生长的作用,但是雄性动物当剂量达100mg/kg(以AUC计,约为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0.74倍)时,与对照组相比,可增加巨粒细胞淋巴(1GL)白血病的发生率,尽管这种增加稍高于已有历史性对照的范围,但是并不能认为雄性动物高剂量下的这些发现会影响到本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

头孢噻肟为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和沙门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菌有强大活性。对普通变形杆菌和枸橼酸杆菌属亦有良好作用。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对本品比较耐药。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和产碱杆菌无抗菌活性。头孢噻肟对流感杆菌、">淋病奈瑟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脑膜炎奈瑟菌和卡他莫拉菌等均有强大作用。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活性较差,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强,肠球菌属对本品耐药。

注意事项

1.加替沙星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类似,可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低血钾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与I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III类(受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心电图Q-T间期延长药物(如西沙比利、红毒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慎用本品。2.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紧张、激动、失眠、焦虚、恶梦、颅内压增高等。对患者有或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如严重脑动脉粥样硬化、癫痫或存在癫痫发作因素等,应慎用本品。本品可能会引起眩晕和轻度头痛,

1用药前需进行过敏试验。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4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5配制肌内注射液时,0.5g、1.0g或2.0g的头孢噻肟分别加入2ml、3ml或5ml灭菌注射用水。供静脉注射的溶液,加至少10~20ml灭菌注射用水于上述不同量的头孢噻肟内,于5~10分钟内徐缓注入。静脉滴注时,将静脉注射液再用适当溶剂稀释至100~500ml。肌内注射剂量超过2g时,应分不同部位注射。6肾功能减退者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慎用;有胃肠道疾病或肾功能减退者慎用。7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