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孢克洛胶囊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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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化学名为:9-[(2-羟基乙氧基)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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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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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928 |
国药准字H20064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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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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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本品宜空腹口服。 |
滴于眼睑内,每次1-2滴,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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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及有严重并发症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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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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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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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本品为核苷类抗病毒药,对多种疱疹病毒(HSV)具有选择性的抑制作用。阿昔洛韦进入被HSV感染的细胞后,与病毒编码的特异性胸苷酸激酶结合,迅速转化为无环鸟苷单磷酸,由细胞鸟苷酸激酶使之转化为无环鸟苷二磷酸,再经其他细胞酶转化为无环鸟苷三磷酸,而与鸟苷酸三磷酸竞争,感染单纯疱疹病毒DNA聚合酶,从而抑制病毒DNA合成。阿昔洛韦三磷酸是很强的病毒DNA聚合酶抑制剂,对人类5种疱疹病毒即HSV-1、HSV-2、VZV、CMZ和EBV病毒DNA聚合酶都有抑制作用,对正常细胞无影响,其抗病毒效力比阿糖腺苷强16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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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
1使用完毕后请将瓶塞拧紧,以防污染。2本品水溶性差,在寒冷气候下易析出结晶,用时需使之溶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