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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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
品的主要成分为酞丁安,化学名为3-邻苯二甲酰亚氨基-2-氧代丁醛-1,2-双缩氨基硫脲与二氧六环的包含物。分子式:C14H15N7O2S2,分子量:37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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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回音必集团浙江亚东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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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332 |
国药准字H42021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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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用于治疗各种沙眼;也可用于单纯疱疹病毒I型与II型及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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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20Kg体重以下儿童,一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滴,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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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对酞丁安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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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透过胎盘,故孕妇应慎用;本品亦可经乳汁排出,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资料,一般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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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用于治疗各种沙眼;也可用于单纯疱疹病毒I型与II型及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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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的作用,体外试验表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各组链球菌、肺炎球菌以及部分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奇异变形杆菌以及流感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葡萄球菌所产生的青霉素酶稳定,因而对青霉素耐药的金黄色葡萄菌亦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本品为抗病毒药。具有抗沙眼衣原体和抗疱疹病毒活性。其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病毒DNA和早期蛋白质合成。酞丁安不能直接抑制疱疹病毒II型DNA多聚酶,也不能直接灭活疱疹病毒。本品对皮肤癣菌具有一定抗真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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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请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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