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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美前列素滴眼液

贝美前列素滴眼液

处方 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降低对其他降眼压制剂不能耐受或不够敏感的(多次用药无法达到目标眼内压值)的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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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美前列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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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贝美前列素滴眼液
贝美前列素滴眼液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贝美前列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生产企业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00497

国药准字H1095026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降低对其他降眼压制剂不能耐受或不够敏感的(多次用药无法达到目标眼内压值)的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晚滴一滴于患眼。每日使用本品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因为有资料表明频繁使用本品可导致其眼压效果减弱。  首次滴用本品约4小时后眼压开始降低,约于8-12小时之内作用达到最大。  本品可以与其它滴眼剂同时使用以降低眼压。如果同时使用多种治疗药物,则每两种药物的使用应当至少间隔五分钟。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对贝美前列素或本品中其它任何成份过敏者。

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 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酌减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成分

本品用于降低对其他降眼压制剂不能耐受或不够敏感的(多次用药无法达到目标眼内压值)的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药理作用

药物作用:贝美前列素为一种合成的前列酰胺,是具有降低眼内压活性的前列腺素结果类似物,选择性地模拟了天然存在的前列酰胺的作用。贝美前列素被认为是通过增加房水经小梁网及葡萄膜巩膜两条外流途径而降低眼内压(LOP)的。高眼压是导致青光眼性视野缺损的主要因素。眼内压越高,视神经受损及视野缺损的危险性越大。 毒力作用:在小鼠和大鼠的口服(管饲)试验中,即使给药剂量达到100mg/kg天时仍无毒性反应。此剂量以mg/m2表示至少比体重为十公斤的小孩用一整瓶本品的剂量高70倍。 有肝病史或ALT、AST和/或胆红素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有报道患者因使用多剂量包装的滴眼液而致细菌性角膜炎。..患有活动性内眼炎症(如葡萄膜炎)的患者须谨慎用本品。曾有报道,有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了黄斑水肿包括囊样黄斑水肿。无晶体患者、晶状体后囊撕裂的假性无晶体患者或已知有黄斑水肿危险的患者应谨慎用本品。..本品治疗闭角型、炎性及出血性青光眼尚无评价。配戴有隐形眼镜时不应使用本品。

1.患者每次开始应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四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长期或大剂量应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