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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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米诺钠。 |
主要成分:硫普罗宁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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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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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125 |
国药准字H1098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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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败血症。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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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1g(效价),1日2次,可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败血症,难治性或重症感染症,1日可增至6g(效价),分3-4次给药;儿童按体重计每次20mg(效价)/kg,1日3-4次。 |
静脉滴注,一次2支,一B一次,连续4周。配制方法:临用前每支注射用硫普罗宁门(1OOmg/支)先用包装盒内所附专用溶剂5%的碳酸氢钠(pH=7.5~8.5)溶液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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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头孢米诺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病人。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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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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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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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败血症。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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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有广谱抗菌活性,尤其对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变形杆菌属及脆弱拟杆菌有很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通常作用点的青霉素结合蛋白显示很强亲和性,可抑制细胞壁合成,并与肽聚糖结合,抑制肽聚糖与脂蛋白结合以促进溶菌,在短时间内显示很强杀菌力。本品对细菌增殖期及稳定期初期也显示抗菌作用,低于MIC浓度也有杀菌作用,短时间内溶菌。体内抗菌力比MIC的预测更强。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TAA(硫代乙酰胺)、CC14(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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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药成分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者,建议禁用,必要时慎用。有可能引起休克,故应仔细问诊。另外,事前应做皮肤过敏反应试验为宜。应作好出现休克时可急救处置的准备。另外,用药后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并注意观察。饮酒有可能引起颜面潮红、心悸、眩晕、头痛、恶心,故用药期间及用药后至少1周应避免饮酒。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高龄者、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注 |
在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