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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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分子式:C10H12N4O5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苯磺酸舒他西林,其化学称名为(+)羟甲基-(2S,5R,6R)-6[(R)-2-氨基-2-苯乙酰胺基]-3,3-二甲基-7-氧化-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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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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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43 |
国药准字H19991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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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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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大于或等于30公斤的儿童常用量每次375-750mg,每天服用2次;儿童:体重小于30公斤者,每日按体重50mg/kg,分2次服用,无论成人或儿童。疗程一般为5-14天,必要时可延长。任何有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之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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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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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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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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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肌苷为人体正常成分,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
本品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氨苄西林为本品中的杀菌成份,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舒巴坦其本身对细菌抑制作用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它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本品对多种革兰阳性与革兰阴性细菌有效。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与一些耐甲氧西林菌株)、肺炎球菌、粪链球菌以及其他链球菌属等阳性菌,阴性菌包括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布兰汉氏卡他菌、埃希杆菌、克霉伯氏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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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
1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对于阳性反应者禁用本品。 2应用本品前,应首先确定患者是否对青霉素过敏,过敏者禁用。 3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用药期间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5本品长期应用时,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