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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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分子式:C10H12N4O5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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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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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43 |
国药准字H19990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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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适应症为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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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口服。 1.成人:一般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 2.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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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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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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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适应症为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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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肌苷为人体正常成分,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
主要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痛,一般是轻度和短暂的。与其他广谱抗生素类要相同,可引起伪膜性肠炎。罕有过敏反应,曾有嗜酸性白细胞增多及短暂的肝酶水平升高。此外,使用头孢菌素会产生阳性抗球蛋白反应,从而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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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慎用。2、使用期间或停药后如发生严重腹泻,要警惕是否出现伪膜性肠炎。3、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建议使用葡萄糖氧化法或已糖活化法来测定血糖。本品不会干扰肌氨酸酐的碱性苦味酸盐鉴定法。4、因本品不宜压碎后使用,应整片吞服,因此不适合年幼儿童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