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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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依托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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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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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959 |
国药准字H20010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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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病。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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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75~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
1 成人:深部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次给药;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次给药;或遵医嘱。 2 儿童: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15~25mg/kg/日,分3或4次给药;重度感染:25~40mg/kg/日,分3或4次给药;或遵医嘱。肌肉注射需将本品用生理盐水配制成50mg/ml~150mg/ml(或每瓶加5ml生理盐水溶解)澄明液体并即时使用。静脉滴注需将本品0.6g用100~2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稀释成≤6mg/ml的浓度的药液,静脉滴注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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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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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且孕妇服用本品后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不宜应用。2.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宜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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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病。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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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丙酸酯的十二烷基硫酸盐,对葡萄球菌属、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可对本品呈现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活性;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处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抑制。本品仅对分裂活跃的细菌有效。 |
本品为林可霉素的半合成衍生物,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本品抗菌谱与林可霉素相同,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等革兰氏阳性菌以及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脆弱类杆菌、梭杆菌属、真杆菌、丙酸杆菌等厌氧菌有抗菌作用,肠球菌对本品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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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增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5.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
1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与红霉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 2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一次0.125~0.5g,一日3~4次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