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眼科手术前、后预防,治疗感染与炎症反应;严重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与化学灼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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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妥布霉素15毫克和地塞米松5毫克/5毫升。 |
阿莫西林三水合物和克拉维酸钾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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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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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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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20231 |
国药准字H200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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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科手术前、后预防,治疗感染与炎症反应;严重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与化学灼伤等。 |
上下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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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每4至6小时一次,每次1至2滴滴入结膜囊内。在最初1-2天剂量可增加至每2小时1次。根据临床征象的改善逐渐减少用药的频度,注意不要过早停止治疗。用前摇匀。 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20毫升滴眼液 |
取本品置口腔中咀嚼后吞下。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体重≤40kg)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较重感染:按体重一次4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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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一些因病毒感染引起的角膜和结膜疾患,眼睛分枝杆菌感染,眼部的真菌感染; 2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3角膜异物未完全去除者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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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在大鼠的长期使用地塞米松的试验中,也观察到胎儿发育迟缓和死胎发生率增加。在大鼠和兔子的生殖研究中,未发现胃肠外应用剂量高达每天lOOmg/kg体重的妥布霉素对生育力和胎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的证据。在孕妇中没有足够或有很好对照的相关研究。该品仅在潜在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性时方可在孕期使用。2.哺乳期妇女:因为许多药物可以从人乳汁中排泌,所以本品应慎用哺乳期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若用本品,应按推荐剂量(见用法用量)。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应酌减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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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科手术前、后预防,治疗感染与炎症反应;严重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与化学灼伤等。 |
上下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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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肾上腺皮质激素可抑制各种因素引起的炎症反应,同时也可能延缓伤口愈合。肾上腺皮质激素会抑制人体对感染的防卫机能,若此抑制能力具有临床意义,则应考虑合并应用抗生素。地塞米松是一种作用很强的皮质激素; 2混合物中包含的抗生素成分(妥布霉素)具有抗敏感微生物的活性。试验研究显示,妥布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敏感株有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凝血酶阳性及阴性),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一些非溶血性链球菌和一些肺炎链球菌。 |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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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角膜真菌感染或产生抗药性菌株,假如二重感染发生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2对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有过敏史应小心使用本品。长期使用可能会有以下现象发生:眼压增高、视神经受损、再度感染与角膜穿孔。 3与其它氨基糖甙类可能发生交叉过敏,如过敏应中断使用并适当治疗。 4本品为混悬液,请摇匀后使用;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部。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与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