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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青霉素钠

注射用青霉素钠

处方 医保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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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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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青霉素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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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青霉素钠
注射用青霉素钠
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主要成分

青霉素钾。

本品系采用动物全眼球和甲状腺水解提取精制而成的纯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胱、甘、天冬、赖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有效成份。本品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生产企业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930

国药准字H3302208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本品适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等眼疾的治疗。适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青少年假性近视。

用法用量

青霉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1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2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kg,分2~4次给药。3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4.早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5.肾功能减退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6.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钾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副作用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本品适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等眼疾的治疗。适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青少年假性近视。

药理作用

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流感嗜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一定抗菌活性,其他革兰阴性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性差。本品对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厌氧菌以及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具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的抗菌作用差。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混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5.对诊断的干扰: (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2)大剂量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钾测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①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混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于阴凉避光处。在10天内用完,不宜久藏②用药期间如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③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