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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乙红霉素片

琥乙红霉素片

处方 医保

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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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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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乙红霉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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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琥乙红霉素片
琥乙红霉素片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

头孢呋辛钠

生产企业

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149

国药准字H200550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病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 肌内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1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3ml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 2 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3 静脉滴注:可将1.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0.75g,一日3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1.5g,一日3次,静脉滴注20~30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病症。

药理作用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和衣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形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抗菌活性与第一代头孢菌素相似或略差,但对葡萄球菌和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相当稳定。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和李斯特菌属耐药,其他阳性球菌(包括厌氧球菌)对本品均敏感。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活性较头孢唑林为差,1~2mg/L可分别抑制对青霉素敏感和耐药的全部金黄色葡萄球菌。对流感嗜血杆菌有较强抗菌活性,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可对本品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枸橼酸菌属和不动杆菌属对本品的敏感性差,沙雷菌属大多耐药,铜绿假单胞菌、弯曲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其作用机制为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使转肽酶酰化,抑制细菌中隔和细胞壁的合成,影响细胞壁粘肽成分的交叉连结,使细胞分裂和生长受到抑制,细菌形态变长,最后溶解和死亡。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和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4如溶液发生浑浊或有沉淀不能使用。 5不同浓度的溶液可呈微黄色至琥珀色,本品粉末、悬液和溶液在不同的存放条件下颜色可变深,但不影响其效价。 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病人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本品可致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呈假阴性,故应用本品期间,应以葡萄糖酶法或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测定血糖浓度;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