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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甲唑胺片

醋甲唑胺片

处方 非医保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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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尿枸橼酸分泌的影响较乙酰唑胺小,故对于需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但又易引起肾结石形成的患者,推荐应用醋甲唑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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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甲唑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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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醋甲唑胺片
醋甲唑胺片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主要成分:醋甲唑胺,化学名称:5-乙酰胺基-4-甲基-1-硫-3,4-二氮茂磺酰胺。其分子式与分子量:C5H8N4O3S2,236.26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5ml含妥布霉素15mg,地塞米松5mg。

生产企业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760

国药准字H200402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尿枸橼酸分泌的影响较乙酰唑胺小,故对于需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但又易引起肾结石形成的患者,推荐应用醋甲唑胺。

眼科手术前、后预防及治疗感染与炎症反应。还用于严重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与化学灼伤等。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用25mg,一日2次,这一剂量常可使眼压下降4~5mmHg,且副作用最小。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剂量可加大为50mg,一日2次。

滴眼,每天4~6次,每次1~2滴。重症可增至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1 肝、肾功能不全致低钠血症、低钾血症、高氯性酸中毒,肾上腺衰竭及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阿狄森病)和有肝昏迷倾向患者禁用。 2 有磺胺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其他病毒引起的角膜炎、结膜炎,眼部分枝杆菌和肠球菌感染,眼部真菌感染患者禁用。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及角膜上异物未完全去除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清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引起啮齿类动物畸形,孕妇应避免服用。 2.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分泌至乳液中,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治疗,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和成年人对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故本品适用于老年患者。

儿童注意事项: 据国外资料,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有肾上腺皮质激素导致畸胎的报告,建议孕妇应小心使用本品;本品是否会经乳汁排泄尚不明确,建议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有与高龄者用药有关的毒副反应的报告。但是,本品主要从肾脏排出,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用药量及用药间隔,谨慎用药,或遵医嘱。

成分

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尿枸橼酸分泌的影响较乙酰唑胺小,故对于需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但又易引起肾结石形成的患者,推荐应用醋甲唑胺。

眼科手术前、后预防及治疗感染与炎症反应。还用于严重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与化学灼伤等。

药理作用

本品化学结构类似乙酰唑胺(在氮原子上多一个甲基)。因此,药理作用及作用机理与乙酰唑胺相同。又因醋甲唑胺的结构设计减少了电离作用,故眼内透性较乙酰唑胺增强。本品穿透血-房水和血-脑屏障的功能亦较乙酰唑胺强(人脑脊髓液的浓度比乙酰唑胺高50倍)。抑制碳酸酐酶作用比乙酰唑胺强60%,在体内仅55%的醋甲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而90%~95%的乙酰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因为只有药物剂量的未结合部分发挥药理作用,故较低剂量即有明显降眼压反应。醋甲唑胺可抑制房水生成,大部分患者用药后房水生成可减少40%。口服1~2小时后产生降眼压作用,维持16~18小时。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应用25、50及100mg口服,每8h1次,可使眼压分别下降3.3、4.3及5.6mmHg。

妥布霉素为抗菌药物,地塞米松可抑制炎症反应,二者合用具协同作用。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可抑制各种因素引起的炎症反应,但也可延缓愈合。且会抑制人体对抗感染的防卫功能,故应考虑合用抗生素。妥布霉素的抗菌活性与庆大霉素相似,对多数革兰阴性杆菌及绿脓杆菌有良好作用,对葡萄球菌属不产酶株的MIC<0.25mg/L,但对产青霉素酶的菌株则作用较差。本品对绿脓杆菌的作用较庆大霉素强。肠球菌属和链球菌属对本品耐药。

注意事项

1.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 2.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 3.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

1长期使用眼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发生以下现象:眼压增高、视神经受损、再度感染与角膜穿孔。 2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角膜真菌感染或产生耐药菌种,如果发生二重感染,应给予适当治疗。 3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可能会发生交叉过敏;如发生过敏应中断使用并进行适当治疗。 4本品仅供滴眼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