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尿枸橼酸分泌的影响较乙酰唑胺小,故对于需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但又易引起肾结石形成的患者,推荐应用醋甲唑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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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主要成分:醋甲唑胺,化学名称:5-乙酰胺基-4-甲基-1-硫-3,4-二氮茂磺酰胺。其分子式与分子量:C5H8N4O3S2,236.26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米诺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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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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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H20046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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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尿枸橼酸分泌的影响较乙酰唑胺小,故对于需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但又易引起肾结石形成的患者,推荐应用醋甲唑胺。 |
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败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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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用25mg,一日2次,这一剂量常可使眼压下降4~5mmHg,且副作用最小。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剂量可加大为50mg,一日2次。 |
成人每次1g(效价),1日2次,可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败血症,难治性或重症感染症,1日可增至6g(效价),分3-4次给药;儿童按体重计每次20mg(效价)/kg,1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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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肝、肾功能不全致低钠血症、低钾血症、高氯性酸中毒,肾上腺衰竭及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阿狄森病)和有肝昏迷倾向患者禁用。 2 有磺胺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禁用于对头孢米诺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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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清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引起啮齿类动物畸形,孕妇应避免服用。 2.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分泌至乳液中,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治疗,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和成年人对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故本品适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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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尿枸橼酸分泌的影响较乙酰唑胺小,故对于需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但又易引起肾结石形成的患者,推荐应用醋甲唑胺。 |
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败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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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化学结构类似乙酰唑胺(在氮原子上多一个甲基)。因此,药理作用及作用机理与乙酰唑胺相同。又因醋甲唑胺的结构设计减少了电离作用,故眼内透性较乙酰唑胺增强。本品穿透血-房水和血-脑屏障的功能亦较乙酰唑胺强(人脑脊髓液的浓度比乙酰唑胺高50倍)。抑制碳酸酐酶作用比乙酰唑胺强60%,在体内仅55%的醋甲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而90%~95%的乙酰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因为只有药物剂量的未结合部分发挥药理作用,故较低剂量即有明显降眼压反应。醋甲唑胺可抑制房水生成,大部分患者用药后房水生成可减少40%。口服1~2小时后产生降眼压作用,维持16~18小时。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应用25、50及100mg口服,每8h1次,可使眼压分别下降3.3、4.3及5.6mmHg。 |
本品对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有广谱抗菌活性,尤其对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变形杆菌属及脆弱拟杆菌有很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通常作用点的青霉素结合蛋白显示很强亲和性,可抑制细胞壁合成,并与肽聚糖结合,抑制肽聚糖与脂蛋白结合以促进溶菌,在短时间内显示很强杀菌力。本品对细菌增殖期及稳定期初期也显示抗菌作用,低于MIC浓度也有杀菌作用,短时间内溶菌。体内抗菌力比MIC的预测更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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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 2.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 3.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 |
1.对本药成分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者,建议禁用,必要时慎用。有可能引起休克,故应仔细问诊。另外,事前应做皮肤过敏反应试验为宜。应作好出现休克时可急救处置的准备。另外,用药后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并注意观察。饮酒有可能引起颜面潮红、心悸、眩晕、头痛、恶心,故用药期间及用药后至少1周应避免饮酒。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高龄者、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