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尿枸橼酸分泌的影响较乙酰唑胺小,故对于需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但又易引起肾结石形成的患者,推荐应用醋甲唑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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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主要成分:醋甲唑胺,化学名称:5-乙酰胺基-4-甲基-1-硫-3,4-二氮茂磺酰胺。其分子式与分子量:C5H8N4O3S2,236.26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化学名称分别为:阿莫西林钠:(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舒巴坦钠:(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钠-4,4-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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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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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H20031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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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尿枸橼酸分泌的影响较乙酰唑胺小,故对于需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但又易引起肾结石形成的患者,推荐应用醋甲唑胺。 |
本品为由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产酶葡萄球菌、肺炎杆菌、其它链球菌、流感杆菌、淋球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莫根杆菌、枸橼酸杆菌、肠杆菌、沙门菌等所致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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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用25mg,一日2次,这一剂量常可使眼压下降4~5mmHg,且副作用最小。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剂量可加大为50mg,一日2次。 |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每次1.5~3g,加入5%葡萄糖溶液150--200ml静脉滴注,于1小时内滴完,每日2-3次。中、重度感染用量为4.5-6.0g/日,严重感染用量为9.0g/日或一日150mg/kg,分2-3次静滴。疗程为7~14天,重症感染者可适当延长疗程。肾功能不全病人用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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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肝、肾功能不全致低钠血症、低钾血症、高氯性酸中毒,肾上腺衰竭及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阿狄森病)和有肝昏迷倾向患者禁用。 2 有磺胺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1青霉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对舒巴坦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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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清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引起啮齿类动物畸形,孕妇应避免服用。 2.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分泌至乳液中,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治疗,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和成年人对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故本品适用于老年患者。 |
儿童注意事项: 多数青霉素已应用于儿科病人,至今未发现特殊问题。新生儿和6个月内的婴儿肾功能发育不完全可能减缓青霉素通过尿路排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同成年人用药。肾功能不全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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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尿枸橼酸分泌的影响较乙酰唑胺小,故对于需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但又易引起肾结石形成的患者,推荐应用醋甲唑胺。 |
本品为由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产酶葡萄球菌、肺炎杆菌、其它链球菌、流感杆菌、淋球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莫根杆菌、枸橼酸杆菌、肠杆菌、沙门菌等所致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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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化学结构类似乙酰唑胺(在氮原子上多一个甲基)。因此,药理作用及作用机理与乙酰唑胺相同。又因醋甲唑胺的结构设计减少了电离作用,故眼内透性较乙酰唑胺增强。本品穿透血-房水和血-脑屏障的功能亦较乙酰唑胺强(人脑脊髓液的浓度比乙酰唑胺高50倍)。抑制碳酸酐酶作用比乙酰唑胺强60%,在体内仅55%的醋甲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而90%~95%的乙酰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因为只有药物剂量的未结合部分发挥药理作用,故较低剂量即有明显降眼压反应。醋甲唑胺可抑制房水生成,大部分患者用药后房水生成可减少40%。口服1~2小时后产生降眼压作用,维持16~18小时。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应用25、50及100mg口服,每8h1次,可使眼压分别下降3.3、4.3及5.6mmHg。 |
本复方是由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组成。阿莫西林系杀菌性广谱抗生素,舒巴坦钠系不可逆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可有效地抑制耐药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临床上许多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细菌产生β内酰胺酶,此酶可使阿莫西林失去抗菌活性。由于舒巴坦钠的存在,可使阿莫西林免遭p内酰胺酶的破坏,从而使已对阿莫西林耐药并产生β内酰胺酶的细菌,仍然对阿莫西林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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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 2.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 3.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 |
1单核细胞增多症病人使用本品时易发生皮肤潮红,慎用本品。 2期使用时易发生多重感染(如假单胞菌和念球菌感染),如出现多重感染应及时停药,并予以相应处理。 3本品属青霉素类药,使用前需做皮试,阳性者禁用。 4本品配成溶液后必须及时使用,不宜久置。 5接受别嘌醇(Allopciinol)或双硫仑(Disulfiram)治疗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6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的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