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采用猪全眼球和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氨酸、胱氨酸、甘氨酸、天氨酸、冬氨酸、赖氨酸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每1ml中含有甲状腺特有的有机化合碘为0.025-0.04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氧头孢钠。 |
|
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084 |
国药准字H109301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症,如败血症,脑膜炎,呼吸系统感染症(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肺化脓症,脓胸等,)消化系统感染症(胆道炎,胆囊炎等),腹腔内感染症(肝脓疡,腹膜炎等)泌尿系统及生殖系统感染症(肾孟肾炎,膀胱炎,尿道炎,淋病,副睾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及创伤感染。 |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
静滴,静注或肌注,成人1天1-2g(1-2瓶),分2次1,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成人增加至1天4g(4瓶),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静注前,本品1g,以4ml以上的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充分摇匀,使完全溶解。溶解后,冰箱内保存在72小时以内,室温保存24小时内使用。 |
|
副作用 |
1.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 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应禁用。 3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应禁用。因二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有过敏反应史者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静滴、静注或肌注,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体重、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低体重初生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宜酌减给药剂量和延长给药间隔。老年患者生理机能减退的,使用本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能增加。老年患者缺乏维生素k,使用本品增加出血倾向。 |
|
成分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症,如败血症,脑膜炎,呼吸系统感染症(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肺化脓症,脓胸等,)消化系统感染症(胆道炎,胆囊炎等),腹腔内感染症(肝脓疡,腹膜炎等)泌尿系统及生殖系统感染症(肾孟肾炎,膀胱炎,尿道炎,淋病,副睾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及创伤感染。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浑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
本品为新型半合成B-内酰胺类的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是与细胞内膜上的靶位蛋白结合,使细胞不能维持正常形态和正常分裂繁殖,最后溶菌死亡,由于本品对B-内酰胺酶极为稳定,对革兰氏阴性菌和厌氧菌具有强大的抗菌力,对革兰氏阳性菌作用略弱,对绿脓杆菌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患者应严格遵照本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切勿过量使用。 2.如用药后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 3.眼部有慢性炎症使用本药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生。 4.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5.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浑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与阴凉避光处。 6.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静脉内大量注射,应选择合适部位,缓慢注射,以减轻对管壁的刺激及减少静脉炎的发生。 3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