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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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采用猪全眼球和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氨酸、胱氨酸、甘氨酸、天氨酸、冬氨酸、赖氨酸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每1ml中含有甲状腺特有的有机化合碘为0.025-0.040mg。 |
本品化学成分为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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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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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084 |
国药准字H2004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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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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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
成人每日400mg,儿童每日8mg/kg,可单次或分2次口服。儿童体重≥50kg或年龄≥12岁时用成人剂量。治疗单纯性淋病时宜400mg单剂疗法。治疗单纯性淋病时宜400mg单剂疗法。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其肌酐清除率(CCr)为21~60ml/min并进行血液透析者给标准剂量的50%,即每日给药300mg;CCr≤20ml/min并进行腹膜透析者给标准剂量的50%,即每日给药2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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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 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应禁用。 3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应禁用。因二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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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头孢克肟对小于6个月的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小鼠及大鼠剂量达人剂量400倍时的生殖试验未见对胎鼠损害的证据。关于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对孕妇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用药时,须权衡利弊,当利大于弊时方可用药。未研究头孢克肟对分娩的影响,只有在明确需要使用本品时,方可使用。头孢克肟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在使用本品时,应考虑暂停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1.本品在老年人中的血药峰浓度和AUC可较年轻人分别高26%和20%,老年患者可以使用本品。 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给药剂量,肌酐清除率≥60ml/分的患者可按普通剂量及疗程使用。肌酐清除率为21~60ml/分或血液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75%(标准给药间隔)给予。肌酐清除率20ml/分或常久卧床腹膜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一半(标准给药间隔)给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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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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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浑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
头孢克肟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起杀菌作用,对多数β内酰胺酶稳定,许多产青霉素酶和头孢菌素酶菌株仍对本品敏感。头孢克肟在体外和体内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如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革兰氏阴性杆菌如流感杆菌(包括产酶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酶株)、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淋球菌(包括产酶株)均具良好抗菌作用。头孢克肟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副流感杆菌、普通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多杀巴斯德菌、普罗威登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粘质沙雷菌、异型枸橼酸菌、丙二酸盐枸橼酸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其临床有效性尚未确立。本品对葡萄菌抗菌作用差,对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梭菌属等无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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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应严格遵照本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切勿过量使用。 2.如用药后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 3.眼部有慢性炎症使用本药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生。 4.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5.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浑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与阴凉避光处。 6.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