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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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采用猪全眼球和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氨酸、胱氨酸、甘氨酸、天氨酸、冬氨酸、赖氨酸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每1ml中含有甲状腺特有的有机化合碘为0.025-0.040mg。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γ-(4-氯苯基)-2-吡啶丙胺顺丁烯二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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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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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084 |
国药准字H3202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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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治疗过敏性鼻炎: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感冒或鼻窦炎;皮肤粘膜的过敏:对荨麻疹、枯草热、血管运动性鼻炎均有效,并能缓解虫咬所致皮肤瘙痒和水肿;也可用于控制药疹和接触性皮炎,但同时必须停用或避免接触致敏药物。当症状急、重时可应用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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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
成人:肌内注射,一次5~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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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 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应禁用。 3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应禁用。因二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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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不宜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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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治疗过敏性鼻炎: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感冒或鼻窦炎;皮肤粘膜的过敏:对荨麻疹、枯草热、血管运动性鼻炎均有效,并能缓解虫咬所致皮肤瘙痒和水肿;也可用于控制药疹和接触性皮炎,但同时必须停用或避免接触致敏药物。当症状急、重时可应用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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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浑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
作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缓解支气管平滑肌收缩所致的喘息,本品抗组胺作用较持久,也具有明显的中枢抑制作用,能增加麻醉药、镇痛药、催眠药和局麻药的作用。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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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应严格遵照本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切勿过量使用。 2.如用药后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 3.眼部有慢性炎症使用本药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生。 4.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5.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浑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与阴凉避光处。 6.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