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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多莫德片

匹多莫德片

处方 非医保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为免疫促进剂,反复发作的上下呼吸道感染(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反复发作的感染(鼻炎、鼻窦炎、耳炎);泌尿系感染;妇科感染。可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缩短病程,减轻发作的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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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多莫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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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匹多莫德片
匹多莫德片
氧氟沙星滴耳液
氧氟沙星滴耳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匹多莫德。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091

国药准字H420222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免疫促进剂,反复发作的上下呼吸道感染(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反复发作的感染(鼻炎、鼻窦炎、耳炎);泌尿系感染;妇科感染。可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缩短病程,减轻发作的程度等。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法用量

成人: 急性期用药:口服。开始两周,每次0.8g(2片),一日2次,随后减为每次0.8g(2片),一日1次,或遵医嘱。 预防期用药:口服。每次0.8g(2片),一日1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儿童: 急性期用药:口服。开始两周,每次0.4g(1片),一日2次,随后减为每次0.4g(1片),一日1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预防期用药:口服。每次0.4g(1片),一日1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严格遵守儿童用药的用法与用量,详见【用法用量】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一般不用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免疫促进剂,反复发作的上下呼吸道感染(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反复发作的感染(鼻炎、鼻窦炎、耳炎);泌尿系感染;妇科感染。可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缩短病程,减轻发作的程度等。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药理作用

匹多莫德为免疫促进剂,既能促进非特异性免疫反应又促进特异性免疫反应。匹多莫德可促进巨噬细胞及中性粒细胞的吞噬活性,提高其趋化性;激活自然杀伤细胞;促进有丝分裂原引起的淋巴细胞增殖,使免疫功能低下时降低的辅助性T细胞(CD4+)与抑制性T细胞(CD8+)的比值升高恢复正常;通过刺激白介素-2和γ-干扰素促进细胞免疫反应。动物试验及临床试验均表明匹多莫德尽管无直接的抗菌及抗病毒活性,但通过对肌体的免疫功能的促进可发挥显著的治疗细菌(肺炎双球菌、大肠杆菌、绿脓杆菌、变形杆菌等)及病毒(流感病毒、单纯疱疹病毒、鼠脑心肌炎病毒及门果病毒等)感染的疗效。

  【药理毒理】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药代动力学】据文献报道,成人患者在中耳腔内点滴0.3%的氧氟沙星溶液,一次10滴,一日2次,总计14次。耳浴30分钟后的血药浓度很低,为0.009~0.012μg/ml。小儿患者在中耳腔内一次滴耳,耳浴0.3%的氧氟沙星水溶液5滴,120分钟后血清中浓度较低,不超过0.013μg/ml。

注意事项

高敏体质慎用;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应慎用;因食物影响本药的吸收,所以,本品应在二餐之间服用。

  1.只用于点耳。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授乳。   【儿童用药】一般不用于婴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