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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咀嚼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咀嚼片

处方 非医保

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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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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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咀嚼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咀嚼片
头孢羟氨苄胶囊
头孢羟氨苄胶囊
主要成分

头孢羟氨苄

生产企业

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1410

国药准字H520209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嚼碎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一次2片,一日3次;7~12岁儿童,一次1.5片,一日3次;1~7岁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3个月~1岁儿童,一次半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应超过14天。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副作用

下列情况禁用:1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2 对青霉素等β内酰胺酶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需有确切适应症。本品亦可进入乳汁,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是由阿莫西林与克拉维酸钾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阿莫西林为半合成的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主要作用在细菌的繁殖阶段,通过抑制其细胞壁粘多肽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对许多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效。克拉维酸钾具有与青霉素类似的β-内酰胺结构,本身只有微弱抗菌活性,但能通过阻断β-内酰胺酶的活性部位,使许多细菌所产生酶失活,尤其对临床重要的、通过质粒介导的β-内酰胺酶(这些酶通常与青霉素和头孢霉素的抗药性改变有关)作用更好。两者合用,可使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的水解破坏,从而对产β-内酰胺酶的耐药菌仍然有效,

1.药理头孢羟氨苄为第一代口服头孢菌素,对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属及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2.药理头孢羟氨苄属低毒。给新生大鼠12600mg/kg的高剂量未发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连续6个月,对各组织器官未产生毒性反应。

注意事项

1.用前需做青霉素钠的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2.未经医生慎重研究,妊娠期内建议不使用本品。3.肝功能不全者慎用。4.中度或重度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应用本品应按医嘱调整剂量。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 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