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脓胸、肺脓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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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泊肟酯。 其化学名为:(6R,7R)-7-[2-(2-氨基噻唑-4-基)-2-(Z)-(甲氧亚氨基)-乙酰胺基]-3-甲氧甲基-8-氧-5-硫-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异丙氧羰氧乙基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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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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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88 |
国药准字H20051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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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脓胸、肺脓肿。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皮脂腺囊肿合并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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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瓶加水45ml振摇溶解后服用(溶解后为60ml,每5ml相当于克林霉素75mg)。按克林霉素计。 1.儿童:一日剂量为按体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2.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用法: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用量:成人: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100mg(1片),一日二次,疗程5-10天。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00mg(2片),一日二次,疗程10天。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2片),一日二次,疗程14天。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1片),一日二次,疗程7天。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2片)。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4片),一日二次,疗程14天。儿童:急性中耳炎,10mg/kg一日一次,或5mg/kg一日二次400mg~200m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00mg一日一次,或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扁桃体炎、鼻窦炎,10mg/kg/天(最大剂量不超过200mg/天,分二次服用),疗程5-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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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
1对青酶素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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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足月婴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5个月的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尚无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虽然没有实验证据显示头孢泊肟酯影响胚胎形成或致畸,但犹如所有药物一样,在妊娠的前几个月中应小心用药。头孢泊肟酯可从人乳汁中分泌,为避免哺乳婴儿不良反应的发生,哺乳期妇女应停止哺乳或更换其它药物。 老人注意事项: 头孢泊肟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不受年龄的影响,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的分布有所改变,消除半衰期延长1.5至2小时,血浆的清除率和肾清除率减少,因此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酸酐清除率<50ml/min)可减量50%或一日服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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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脓胸、肺脓肿。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皮脂腺囊肿合并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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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系克林霉素的衍生物,体外无抗菌活性,在体内经酯酶水解形成克林霉素而发挥抗菌活性。克林霉素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和厌氧菌感染。 2.本品对金黄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对流感嗜血杆菌及淋病奈瑟氏球菌中度敏感。部分耐红霉素的金黄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革兰阴性和革兰阳性厌氧菌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其中对脆弱拟杆菌的MIC50和MIC90分别为0.062和0.5mg/ml,对消化链球菌MIC50和MIC90分别为0.125和4mg/ml。 |
药理作用:头孢泊肟酯为口服广谱第三代头孢菌素,进入体内后经非特异性酯酶水解为头孢泊肟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效。 1本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微生物细胞壁的生物合成而达杀菌作用。本品对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耐药的许多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某些超广谱β-内酰胺酶无效。体外和临床感染研究均证实本品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1)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的菌株,但是对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无效)、腐生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除耐青霉素菌株)、化脓性链球菌。2)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淋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 2本品体外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但是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1)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无乳链球菌、链球菌(C、F、G组)。但本品对肠球菌无效。2)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异型枸橼酸菌、催产克雷伯菌、普通变形杆菌、雷氏普罗维登斯菌、副流感嗜血杆菌。但本品对多数假单胞菌属和肠杆菌无活性。3)厌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大消化链球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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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4.本品溶解后,室温保存应在14天内使用;溶液不宜冷藏保存,以免冻结不易倾倒。 5.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 6.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 7.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 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3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 4应用利尿药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 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