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2.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3.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4.痛经;5.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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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为尼美舒利。化学名:4;mdash;硝基;mdash;2;mdash;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分子量:308.32 |
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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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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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37 |
H2013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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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2.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3.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4.痛经;5.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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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其它注意见【儿童用药】项。 |
一般1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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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严重凝血障碍者。 8.严重心衰患者。 9.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 10.肝功能损害患者。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几率种类0.1~5%以下0.1%以下过敏症眼睑炎、眼睑皮肤炎 眼瘙痒感、刺激感、结膜炎、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 眼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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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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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2.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3.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4.痛经;5.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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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药理:1.作用机制玻璃酸钠可与纤维连接蛋白结合,通过该作用促进上皮细胞的连接和伸展。此外,由于其分子内可保有众多的水分子,因而具有优异的保水性。2.促进角膜创伤治愈作用(家兔)对家兔角膜上皮创伤模型,用玻璃酸钠滴眼显示有促进创伤愈合的作用。3.促进角膜上皮伸展作用(家兔)对离体家兔角膜片的培养组织,玻璃酸钠可以促进角膜上皮细胞层的伸展。4.防止角膜干燥作用(家兔)对离体家兔角膜滴用玻璃酸钠,与人工泪液相比可显著地防止角膜干燥。5.临床效果包括双盲试验在内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对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干燥综合征(Sjǒgren syndrome)﹑配戴隐形眼镜等各种原因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患者有效。有效率为67.5%(83/123例)。毒理:滴眼毒性对家兔进行了下述滴眼毒性试验,未见任何眼刺激性及毒性。动物种类滴眼时间药物浓度滴 眼方法试验结果 家兔7天1%及2%1次1滴,1天5次未见眼刺激性及毒性 7天0.5%1次1滴,1天3次4周3%及0.5%1次1滴,1天8次26周3%1次1滴,1天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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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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