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病、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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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把那贫主要成分为五水头孢唑林钠。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诺氟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3-喹啉羧酸。化学结构式如下:分子式:C16H18FN3O3分子量:3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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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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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01 |
国药准字H109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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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病、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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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儿童常用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肉注射.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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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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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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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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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病、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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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诺氟沙星对细菌的DNA合成有特殊的阻碍作用,其抗菌作用为杀菌性,有广泛的抗菌谱。本品对眼科致病菌有杀菌作用,包括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含肺炎球菌)、棒状杆菌属等革兰氏阳性菌和奈瑟氏菌属(含淋球菌)、埃希氏属(含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含肺炎与流感嗜血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以及假单胞菌属(含绿脓杆菌)、不动杆菌、摩拉氏菌属、产碱杆菌属等革兰氏阴性细菌和某些厌氧菌的感染。本品和现有的抗菌滴眼液无交叉耐药性,可用于对其他眼药耐药的细菌所引起的眼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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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头孢菌素类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无发生问题报告,但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2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3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新间期。 |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