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处方 非医保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包括: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下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肺炎、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下疳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腹内脓毒症、伤口感染等。其它感染:牙槽脓肿、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手术后感染等。

查看说明书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头孢克洛胶囊
头孢克洛胶囊
主要成分

克拉维酸钾和阿莫西林。化学名称:(Z)-(2S,5R)-3-(2-羟亚乙基)-7-氧代-4-氧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钾和(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头孢克洛,化学名为3-氯-7-D-(2-苯基甘氨酰胺基)--3-头孢烯-4-羧酸-水合物。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109

国药准字H109830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包括: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下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肺炎、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下疳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腹内脓毒症、伤口感染等。其它感染:牙槽脓肿、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手术后感染等。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本品可直接口服,或置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本品也可置于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4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如果选用本品,建议的剂量如下:1).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1片半(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2).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1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3).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1/2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hl/min者,不应服用本品。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成人常用量为250mg,每8hr口服1次。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的疗程为10日。对于严重感染(如肺炎)或不太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加大1倍。最大日用量不得超过4g。治疗男性和女性的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给予3g的单剂量,并联用丙磺舒1g。儿童常用量为20mg/kg体重/日,分次口服,每8hr一次。对于支气管炎和肺炎,剂量为30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对于严重感染、中耳炎和不太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推荐服用40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最大剂量为1g/日。肾功能不全者剂量通常不变。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10日。

副作用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2.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酌减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孕妇慎用。2.氨苄青霉素类的抗生素可通过乳汁分泌,所以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整剂量,具体用量同成年人。

儿童注意事项: 儿科使用:一个月内的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此项。参照“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包括: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下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肺炎、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下疳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腹内脓毒症、伤口感染等。其它感染:牙槽脓肿、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手术后感染等。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理作用

阿莫西林为一种广谱抗生素,可杀灭多种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细菌;克拉维酸是一种高效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可有效阻止耐药菌对青霉素类药物的破坏。克拉维酸自身的杀菌能力较低。与阿莫西林合用,可增大后者的抗菌谱,提高细菌对阿莫西林的敏感性,对如下细菌有作用:革兰氏阳性:粪肠球菌、肺炎链球菌、酿脓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属、炭疽杆菌、李斯特氏菌、梭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等。革兰氏阴性:嗜血流感杆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菌、普通变形菌、克雷伯氏菌属、卡他莫拉菌属、沙门氏菌属、志贺氏菌属、百日咳菌、布鲁氏菌属、淋病奈瑟氏球菌、脑膜炎奈瑟氏球菌、霍乱弧菌、出血败血性巴氏杆菌、拟杆菌属。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注意事项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患者慎用;肌酸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不得使用本品。配制好的混悬剂应于2~8℃的冰箱中贮藏,并在7日内服用。

已知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病人。长期使用头孢克罗会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如果治疗期间发生重复感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可呈直接阳性。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特别是结肠炎的病人慎用。致癌、致畸性及对生育能力的影响没有进行研究以测定致癌性或致突变性的可能性。多次生殖研究显示,本药没有使生育力受损害的证据。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多次生殖研究结果表明,没有危及胎儿的任何证据。然而对孕妇仍无适当的、很好的对照研究。所以除非急需,孕妇是不宜使用本品的。本药对分娩的影响尚未清楚。哺乳妇女1次口服500mg后,在母乳中测出少量的头孢克罗,但对乳婴的作用未知。给哺乳妇女服用头孢克罗要谨慎。对儿童的影响1个月内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