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3.胆道感染。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7.其他: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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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苯磺酸妥舒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卡替洛尔。其化学名称为:5-[3-(1,1二甲基乙基)氨基]-2羟丙氧基-3,4-二氢-2(1H)-喹诺酮盐酸盐。 分子式:C16H24N2O3·HCl 分子量:32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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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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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65 |
H20090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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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3.胆道感染。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7.其他: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手术后未完全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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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3~0.45g,分2~3次服用。严重感染者一日0.6g,分2~3次服用。 |
滴眼,一日2次,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滴后用手指压迫内毗角泪囊部3~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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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3.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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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18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方可应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立,请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应慎用。尚不清楚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已知同类药物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且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所以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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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3.胆道感染。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7.其他: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手术后未完全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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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体外对下列细菌有抗菌作用:革兰阳性菌: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葡萄球菌属细菌等。革兰阴性菌:肠杆菌科细菌如不动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柠檬酸菌属、沙门菌属(伤寒和副伤寒沙门菌除外)、沙雷菌属细菌及大肠埃希菌等。其他革兰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淋病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等。厌氧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本品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而达到抑菌或杀菌作用。 |
药理作用:1.盐酸卡替洛尔为非选择性β-肾上腺受体阻断剂,对β1和β2受体均有阻断作用。盐酸卡替洛尔具有极小或不具有局麻作用。2.卡替洛尔与其他β受体阻断剂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具有内在拟交感活性。3.本品为盐酸卡替洛尔滴眼液,对高眼压和正常眼压患者均有降眼压作用,可使眼压下降22~25%。4.卡替洛尔的主要代谢产物8-羟基-卡替洛尔是一种眼部β受体阻断剂,也有降眼压作用,它可能与卡替洛尔降眼压作用持续时间较长有关。5.本品的降眼压机制主要是减少房水生成,本品对房水经葡萄膜巩膜外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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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并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6.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1.本品慎用于已知是全身β-肾上腺能阻断剂禁忌症的患者,包括异常心动过缓,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2.对有明显心脏疾病患者应用本品应监测脉搏。3.本品慎用于对其他β-肾上腺能阻断剂过敏者。4.已有肺功能低下的患者慎用。5.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6.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7.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8.本品含氯化苯烷铵戴软性角膜接触镜者不宜使用。9.定期复查眼压 |